一、 中国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创新") 与加拿大曼尼托巴省科技技术学院 (以下简称"MITT")在中国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联合举办【MITT中国预科课程】。
二、 创新負责【MITT预科课程】招生。创新有意招募项目推广员。推广员自愿努力为【MITT中国预科课程】招生。创新按照本协议规定的佣金额度支付给推广员。除此之外,创新不支付推广员的任何薪酬。创新也不支付推广员任何费用。
三、 创新将提供招生广告、招生简介、视频及PPT 等材料给推广员使用。推广员只可用这些材料於推广员本人推广【MITT中国预科课程】活动,不可复制。所有版权属于创新,推广员不可有任何侵权行为。
四、 推广员可为有意入读【MITT中国预科课程】的学生预约刘勋勋或刘炒慧老师。刘勋勋老师和刘妙慧老师负责后期跟进。
五、 推广员必须预先通知创新,準学生是由他介绍的,才可获佣金。每个学生只能有一名推广员。
六、 推广员可指导有意入读之学生填写报名表。然后发到指定的邮箱,以此确保準学生与推广员的关联,方便推广员收取佣金。
七、 如成功招生壹名学员,创新将支付给推广员佣金CNY2500(贰仟伍佰元)。成功招生定义是:推广员推荐的学员缴付了学费并入读课程满一个半月。每推介壹名学员只能获得壹次佣金。连续学习和复读都不再发放佣金。
八、 如推广员每年 (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可成功介绍十名学员入读【MITT预科课程】,创新额外一次性奖励该推广员 2500人民币。
九、 这里的学员是指非创新在读学生。创新在读学生报读MITT中国预科课程的,按照学院颁发的奖励办法执行。
十、 允许创新在职教工申请加盟项目推广工作,协助招收校外学员,享受同等的佣金标准。
十一、项目推广员必须以最高职业道德, 进行推广及招生活动。如创新认为推广员有任何违背职业道德和欺诈行为的,创新将立即宣布终止合约。
十一、创新拥有对本协议的唯一解释权。
甲方: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 乙方:
签字人:副校长 李灿佳 签字人:
日期:2015年 月 日 日期: 2015年 月 日
招募项目推广员协议书(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国际交流部,2015.12.24).doc (15.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