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时期广东省杰出女科技工作者宣传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年11月18日 11:43:44   来源:   作者:gdcxxy

各系(部):

根据《广东省科协关于开展新时期广东省杰出女科技工作者宣传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粤科协办〔201420)的要求,现开展新时期广东省杰出女科技工作者宣传人选推荐工作,具体推荐条件以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相关要求如下:

一、推荐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科学道德与学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推荐:

(一)在科学研究工作中提出了新的思想或创造了新的方法,取得了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对某一学科的发展产生了现实推动作用;

(二)在技术开发、工程建设中锐意创新,解决了经济建设中的重要难题,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

(三)在科学技术知识普及或科技管理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二、推荐程序

1.各单位组织推选并初审。

2.教务科研处汇总并复审。

3.主管院领导审批。

4.教务科研处统一上报至省科普中心。

三、有关要求

各系部统一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以部门为单位于520日前将《广东省杰出女科技工作者宣传人选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和工作照2张,提交教务科研处。同时将《广东省杰出女科技工作者宣传人选推荐表》和工作照电子版,发送至531109798@qq.com,主题标注“省杰出女科技工作者宣传人选推荐”。我处将统一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广东省科协关于开展新时期广东省杰出女科技工作者宣传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粤科协办〔201420)

2. 《广东省杰出女科技工作者宣传人选推荐表》

 

 

教务科研处

201454

附件 广东省杰出女科技工作者宣传人选推荐表.doc (45.51 KB) 

广东省科协关于开展新时期广东省杰出女科技工作者宣传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6.64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