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校内兼课教师管理规定(修订)
 作者: 0375  时间: 2020年04月09日 17:47:11  点击量:

一、兼课教师资格

1.学校正式在编的非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

2.具有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高级工以上的技能等级证书,从事过本课程或相近课程的教学,具有一定教学经验。

3.新开课须先行试讲,并经学校督导组评议合格。

二、兼课教师聘任

1.根据课程性质和归属,由相关院系部提出需求申请,公开招聘;应聘者填写《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校内兼课教师申请表》,并提交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有关教学经历的材料。

2.兼课教师必须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在不影响自己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兼课,一般周计划学时不超过4学时。

3.聘用部门负责兼课教师的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

4.校内兼课教师必须接受学校教学检查与评估,评价指标与专职教师相同,评估结果与课酬挂钩,评估不合格或出现两次以上教学事故者即解除聘用关系。

三、兼课教师职责

1.兼课教师应按照《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教师工作规范》的要求,严格、规范地做好各环节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质量。

2.兼课教师应按照《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严格要求学生,规范教学行为,坚决杜绝随意降低教学要求与考核要求的行为。

3.兼课教师应积极参加课程建设、教研活动及其他教学培训,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

四、兼课教师工作量

   1.校内兼课教师兼课量原则上不得超过4课时/周。

   2.兼课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原则上参照《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规定(修订)》中的教学学时计算办法执行。

五、兼课教师酬金

1.兼课教师承担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时,聘用部门属缺编单位,其费用由学校承担;若属超编聘请,其费用由聘用部门承担。

2.校内兼课教师的课酬标准按同级专任教师课酬标准计算。

3.校内兼课教师的酬金原则上按学期发放。

4.校内兼课教师酬金计发程序如下:

1)各院系部在开学第一周统计校内兼课教师上学期的教学工作量,填报《校内兼课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2)教务处审核后,编制各单位《校内兼课教师酬金明细表》,送校领导审批。

3)兼课教师教学工作量经聘用单位核准、分管校领导审批后,由学校财务部门将酬金发给兼课教师。

六、附则

本规定自2013年4月起执行,2016年12月修订。解释权归人事处、教务处。原来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之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