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修订)
 作者: 0375  时间: 2020年04月09日 17:48:31  点击量:

为适应高职教育发展需要,建设一支既能从事本专业理论教学,又能从事实践技能教学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对学校《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一、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

(一)双师素质教师的含义

所谓双师素质教师,是指高职院校中既具有较深厚、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又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动手能力的教师。“双师素质”教师资格的认定必须紧密结合专业来认定。我院现阶段“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只涉及承担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双师素质教师资格的认定

1.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条件

凡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受聘专任教师和校内兼课教师岗位,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认定为双师素质教师。

1)有高等学校讲师(或以上)教师技术职务,且具有与本专业实际工作相符合的、通过国家组织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如计算机软件程序员、工程师、会计师、统计师、审计师等)考试,或通过国家组织的各类与本专业有关的“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如律师、注册会计师等)。

2)有高等学校讲师(或以上)教师技术职务,且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积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作为实习指导教师带学生到企业第一线指导学生实习,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或深入实训基地参加实践工作。

3)有高等学校讲师(或以上)教师技术职务,且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采用,效果良好。

4)有高等学校讲师(或以上)教师技术职务,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职能部门颁发的考评员证书(中级以上)。

5)有高等学校讲师(或以上)教师技术职务,且近三年内主持或参与了某个地市级以上工程或技术开发工作,并在其中发挥骨干作用。

6)从企业或事业单位引进的,具有高级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技能等级证者,并在高等学校从事本专业相关相近教学工作一年以上。

7)从企业或事业单位引进的,具有中级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技能等级证,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并在高等学校从事本专业相关相近教学工作一年以上。

8)具有本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及职业资格(含持有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如工程师、经济师、律师、技师等,或具有专业资格、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

9)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10)参加教育部、人社部、工信部等国家政府部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相关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2.认定程序

1)根据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部门提出推荐意见,填写《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审批表》。由各部门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后,向人事处报送以下材料:评审表及相关资质原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原件经验证后退还本人);

2)人事处、教务处、实训中心等部门审核申请者提交的材料,提出基本符合双师素质教师条件教师初选名单;

3)人事处将符合条件人员报主管人事校领导、校长、董事会审批后公示并发文聘任。

3.认定双师素质教师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

2)高校教师资格证;

3)其它专业技术职称证(含行业特许资格证、专业技能考评员证);

4)技能等级证书;

5)有企业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的,需出示经所在企业鉴定的进修报告,须经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6)参加教育部、人社部、工信部等国家政府部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7)有应用技术研究成果材料的,需出示原始研究材料、技术鉴定证书、经企业技术管理部门有关领导签字、盖章证明企业采用成果的时间、效果。

二、双师素质教师的职责

(一)任期内到企业兼职或工作不少于一个月。

(二)每学年应承担一门及以上实践课程(课程设计、实验、实训、生产实习、顶岗实习等)的教学工作(授课学时累计不少于60学时)。

(三)同时任期内还需参加以下实践活动中的一项:

1.主持(或主要参与)应用技术研究项目、开发研究项目,成果已被使用,效益良好或有论文公开发表。

2.主持(或主要参与)专业建设、实践性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等工作,并有教材出版或相关论文公开发表。

3.主持(或主要参与)校级立项的实验室、实训室、院内外实训基地建设,效果良好。

4.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取得市级三等奖以上成绩。

三、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

根据双师素质教师的要求,可以结合实际采取以下具体培养措施:

1.组织教师积极参加国家组织的各类中高级“执业资格”和“职业资格”的培训、考试;

2.鼓励教师到企业、行业进行短期或中期的顶岗实践、锻炼和培训研修,也可参加企事业单位的科研实践活动,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

3.鼓励教师利用假期参加培训或自学的形式,取得国家承认的中级及以上其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4.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应用技术研究及开发;

5.组织教师参加教育部高职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的培训;

6.对于从企事业单位等行业一线引进的教师,积极组织其进行高校教师教学能力的培训,提高其高职教育教学水平。

四、双师素质教师的考核

(一)“双师素质”教师每两年考核一次,部门对其资格及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实践能力、指导学生实验和实训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签署考核意见后报人事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双师素质”教师资格:

1.无故不服从学院及系部工作安排;

2.没有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

3.教师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及以下。

五、双师素质教师的待遇

1.双师素质教师在进修学习、学术交流和教学比赛、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编写教材、承担科研课题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2.经考核合格,每月发放双师素质教师津贴(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3.对专业教学和实践教学表现突出的双师素质教师,学校可将其作为“骨干教师”或“专业带头人”的候选和培养对象。

六、附则

1.本办法中的近五年,是指从申请认定之年起前推五年之内的时间段;

2.申请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要与从事的本专业教学工作相关;

3.有关证书须在规定的有效期内;

4.本办法自2012年10月31日起实施,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