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送材料具体要求
 作者: gdcxxy  时间: 2013年06月14日 09:44:00  点击量:

一、申请人资格认定基本材料的报送要求

1.报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要求

⑴在网上报名填写后导出,用80A3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可用A4-A3转换程序转换成A3打印,也可复印成A3);

⑵表格封面工作单位应填至院系(如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艺术系);

⑶申请表封面需盖学校的公章(如华南师范大学),二级学院公章(如华南师范大学南海学院)无效;

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填写;教师申请任教学科(课程)原则上应与其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相一致;

⑸如申请人本科毕业后,通过在职人员学位申请取得了硕士学位,其最高学位填写硕士,但最高学历仍填写大学本科     

本人简历从高中(或小学毕业后)学习阶段填起,按时间顺序填写,并注明学习层次和形式,职务和证明人;

思想品德鉴定意见:用黑色签字笔填写鉴定意见;

身体和健康状况:用黑色签字笔填写身体和健康状况;

修学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情况,按实际选择填写内容如下(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合格;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心理学课程,并合格;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符合其他特许条款。

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必须用分数形式填写,符合免测条件的选择免测,均需组长签名;

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意见栏,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要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盖学校审查委员会印章,其他高等学校不用填写意见和盖章。

⑼在承诺书本人签名处签名。

2.提交学历证明材料的要求

⑴凭博士学位,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及普通话测试的申请人,必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⑵没有中级职称的公办学校长期聘用人员,必须提供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⑶其他申请人须提供本科(或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3.提交两学证明材料的要求

本科师范生的学业成绩登记表必须是从档案中复印出来的,要有学生姓名、毕业学校教务处章,并用红笔划出两学和教育实习成绩。

4.提交教学任务书的要求

⑴显示申请人详细任课情况(任课的班级、课时、开课时间等),时间上可以跨年份;

⑵由学校教务处盖章,不能以其他部门印章代替;

⑶民办高校教师和公办高校编外长期聘用教师要提供近一学年(2012—2013学年)的教学任务书。

5.提交认定材料复印件的要求

    使用A4复印纸单面复印;

⑵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需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如果是第二代身份证的,需将证件正反面复印;

    岗前培训证书有照片一面复印在A4纸的上半部分,有成绩那一整面复印在下半部分;

⑷审核人在每份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⑸每份复印件必须加盖人事部门的印章,印章应遮盖部分复印内容。

6.提交照片的要求

⑴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证件照片;

⑵所有的照片(包括上传到网报系统的照片)与贴在申请表及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⑶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申请人照片由学校保管,学校打印证书时使用;

⑷其他高校申请人照片按照片粘贴表格式粘贴,其顺序与《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按姓名的拼音排序)一致。

7.认定材料加盖印章的要求

⑴申请表封面需盖学校的公章(如华南师范大学),二级学院公章(如华南师范大学南海学院)无效;

⑵每份认定材料复印件除要审核人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外,还需加盖学校人事部门印章;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一栏必须由组长签名;

⑷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需在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意见栏,填写认定结论,并盖学校审查委员会印章;

⑸思想品德鉴定表要盖上学校人事部门的印章;

⑹体检表中体检医院意见一栏由指定医院加盖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章和医院印章;

⑺教学任务书等任课证明材料应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其他部门印章代替无效。

8.《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的报送的要求

A3规格横向打印;

⑵表格按照姓名拼音顺序排序;

所在部门现任教学科两学考试情况教育教学能力结果是否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是否全日制本科公示结果等按实际情况录入,其他栏目必须从系统导出。

二、材料整理要求

(一)提交认定材料复印件的要求:

1.使用A4复印纸单面复印;

2.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需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如果是第二代身份证的,需将证件正反面复印;

3.岗前培训证书有照片一面复印在A4纸的上半部分,有成绩那一整面复印在下半部分;

4.审核人在每份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5.每份复印件必须加盖人事部门的印章,印章应遮盖部分复印内容。

    (二)材料排放顺序:

1.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2.相关学历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1学年的教学任务书;

4.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登记表(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申请人)或补修本科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申请人);

5.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免普通话测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

6.民办高校教师需另外提供的证明材料;

7.高等学校附属医院(行政直属)临床教学人员需另外提供的证明材料;

8.公办高校编外长期聘用教师需另外提供的证明材料;

9.思想品德鉴定表;

10.体检表。

(三)装订要求:以上材料按规定顺序排好,在左上角平钉后,夹在申请表的中间。

 

三、网上报名的有关要求

1.学校应组织申请人按照要求的时间、方法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日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必须在网上填写后导出打印,如需修改,必须在网上修改信息后,重新导出打印申请表,导出后手动修改表格无效;

3.学校在上报纸质材料前,必须对网报系统中以下人员标注网报未确认状态:

(1)不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

(2)只在网上填报但未提交申请表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