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资格认定基本材料的报送要求
1.报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要求
⑴在网上报名填写后导出,用
⑵表格封面“工作单位”应填至院系(如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艺术系);
⑶申请表封面需盖学校的公章(如“华南师范大学”),二级学院公章(如“华南师范大学南海学院”)无效;
⑷“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填写;教师“申请任教学科(课程)”原则上应与其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相一致;
⑸如申请人本科毕业后,通过在职人员学位申请取得了硕士学位,其“最高学位”填写“硕士”,但“最高学历”仍填写“大学本科”;
⑹“本人简历”从高中(或小学毕业后)学习阶段填起,按时间顺序填写,并注明学习层次和形式,职务和证明人;
思想品德鉴定意见:用黑色签字笔填写鉴定意见;
身体和健康状况:用黑色签字笔填写身体和健康状况;
修学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情况,按实际选择填写内容如下(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合格;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心理学课程,并合格;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符合其他特许条款。
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必须用分数形式填写,符合免测条件的选择“免测”,均需组长签名;
⑻“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意见”栏,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要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盖学校审查委员会印章,其他高等学校不用填写意见和盖章。
⑼在“承诺书”的“本人签名”处签名。
2.提交学历证明材料的要求
⑴凭博士学位,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及普通话测试的申请人,必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⑵没有中级职称的公办学校长期聘用人员,必须提供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⑶其他申请人须提供本科(或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3.提交“两学”证明材料的要求
本科师范生的学业成绩登记表必须是从档案中复印出来的,要有学生姓名、毕业学校教务处章,并用红笔划出“两学”和教育实习成绩。
4.提交教学任务书的要求
⑴显示申请人详细任课情况(任课的班级、课时、开课时间等),时间上可以跨年份;
⑵由学校教务处盖章,不能以其他部门印章代替;
⑶民办高校教师和公办高校编外长期聘用教师要提供近一学年(2012—2013学年)的教学任务书。
5.提交认定材料复印件的要求
⑴ 使用A4复印纸单面复印;
⑵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需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如果是第二代身份证的,需将证件正反面复印;
⑶岗前培训证书有照片一面复印在A4纸的上半部分,有成绩那一整面复印在下半部分;
⑷审核人在每份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⑸每份复印件必须加盖人事部门的印章,印章应遮盖部分复印内容。
6.提交照片的要求
⑴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证件照片;
⑵所有的照片(包括上传到网报系统的照片)与贴在申请表及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⑶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申请人照片由学校保管,学校打印证书时使用;
⑷其他高校申请人照片按照片粘贴表格式粘贴,其顺序与《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按姓名的拼音排序)一致。
7.认定材料加盖印章的要求
⑴申请表封面需盖学校的公章(如“华南师范大学”),二级学院公章(如“华南师范大学南海学院”)无效;
⑵每份认定材料复印件除要审核人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外,还需加盖学校人事部门印章;
⑶“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一栏必须由组长签名;
⑷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需在“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意见”栏,填写认定结论,并盖学校审查委员会印章;
⑸思想品德鉴定表要盖上学校人事部门的印章;
⑹体检表中“体检医院意见”一栏由指定医院加盖“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章和医院印章;
⑺教学任务书等任课证明材料应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其他部门印章代替无效。
8.《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的报送的要求
⑴A3规格横向打印;
⑵表格按照姓名拼音顺序排序;
⑶“所在部门”、“现任教学科”、“两学考试情况”、“教育教学能力结果”、“是否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是否全日制本科”及“公示结果”等按实际情况录入,其他栏目必须从系统导出。
二、材料整理要求
(一)提交认定材料复印件的要求:
1.使用A4复印纸单面复印;
2.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需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如果是第二代身份证的,需将证件正反面复印;
3.岗前培训证书有照片一面复印在A4纸的上半部分,有成绩那一整面复印在下半部分;
4.审核人在每份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5.每份复印件必须加盖人事部门的印章,印章应遮盖部分复印内容。
(二)材料排放顺序:
1.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2.相关学历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近1学年的教学任务书;
4.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登记表(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申请人)或补修本科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申请人);
5.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免普通话测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
6.民办高校教师需另外提供的证明材料;
7.高等学校附属医院(行政直属)临床教学人员需另外提供的证明材料;
8.公办高校编外长期聘用教师需另外提供的证明材料;
9.思想品德鉴定表;
10.体检表。
(三)装订要求:以上材料按规定顺序排好,在左上角平钉后,夹在申请表的中间。
三、网上报名的有关要求
1.学校应组织申请人按照要求的时间、方法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日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必须在网上填写后导出打印,如需修改,必须在网上修改信息后,重新导出打印申请表,导出后手动修改表格无效;
3.学校在上报纸质材料前,必须对网报系统中以下人员标注“网报未确认”状态:
(1)不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
(2)只在网上填报但未提交申请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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