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弘扬教育家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压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筑牢教师队伍思想根基,进一步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常态化长效化建设,10月20日下午,我校在教2-207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题宣讲活动。活动由人事处处长张良锐主持,学校董事长助理、副校长方颖珊,党委副书记、纪委副书记陈利群出席,教师代表林亚华及智能制造学院全体教师参加活动。
活动伊始,智能制造学院副院长汪建宇作开场致辞。他指出,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当前学校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智能机器人技术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全面铺开,各项改革建设任务艰巨繁重,全体教师要始终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位,守住为人师表的底线红线。他希望全院教师做理想信念的坚守者、修身立德的示范者、匠心育人的引路人。

智能制造学院副院长汪建宇开场致辞
教师代表林亚华以《从病房到讲台——一名临床护士的高职教师成长之路》为题作先进典型宣讲。她回顾了从十四年临床一线转型为高职教师的心路历程,始终坚持把临床经验搬进课堂、把课上当成一门学问来钻研、把人文关怀融入护理教育。她分享了自己引导一名对未来迷茫、对专业产生退缩的学生重新找到学医意义、投身学业与实践的育人故事,用“师者如光”诠释教师的引领作用,并提出教育要从学生真实的需要出发,做到“学生在、教师在”,以文化涵养职业认同。同时介绍了统筹推进课赛融合、依托产教融合平台做好传帮带的经验做法,推动课赛融合在专业核心课程中实现广泛覆盖。最后,她表达了对学校领导栽培、同事帮助与创新平台支持的由衷感恩。

教师代表林亚华作宣讲
人事处处长张良锐以“师德师风建设:制度政策、问题与应对策略”为题开展专题政策宣讲。宣讲立足国家宏观政策与学校内部管理两个维度,系统梳理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深度解读《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核心条款与内在逻辑,清晰界定师德师风问题范畴与识别评判标准,帮助参会教师精准把握政策边界;在此基础上,结合教育系统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当前师德师风建设中值得关注与思考的突出问题,并从原因剖析、工作原则、部门协同联动、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应对策略,引导全体教师守牢从教底线、不触纪律红线。

人事处处长张良锐作专题分享
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副书记陈利群在讲话中指出,师德师风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本次宣讲活动既是一次先进典型的宣讲,也是一次纪律红线的重申,意义重大,全体教师要认真领会、做好记录,并以林亚华老师为榜样,学习其扎根岗位、认真负责、潜心育人的精神品质。陈利群副书记结合日常督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求全体教师对照检视、自查自纠,切实规范课堂内外的师德行为;并就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调三点:一是充分认识师德师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师德摆在首位,教师若缺失师德,业务能力再强也无从谈起;二是严守纪律底线,坚决杜绝收受礼金、师生不正当关系、课堂辱骂学生、发表不当涉政言论等违规行为,守牢师生交往边界;三是坚持自我修养,端正自身理想信念与道德情操,以自身言行感染学生、引领学生。

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副书记陈利群讲话
学校董事长助理、副校长方颖珊作总结讲话。她指出,师德师风是衡量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尺,师德要求贯穿教师招聘引进、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项目申报、岗位聘用全生命周期管理,必须严格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对师德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就进一步抓实抓细师德师风建设,她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政策导向,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作为必须恪守的从教底线和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二是立足学校办学特色,准确把握职教教师师德的内涵要求,坚持“经师”与“人师”相统一,让师德不仅体现在教室讲台,更彰显于实训车间、校企现场和顶岗实习指导一线,坚持因材施教,把德育融入技能培养全过程;三是对全体教师提出四点希望:坚守育人初心,争做“四有”好老师;立足职教岗位,践行德技并修育人理论;常怀自省之心,持续规范从教言行;坚持终身学习,持续夯实双师素养。她强调,师德建设永远在路上,希望以本次主题宣讲活动为新起点,全校上下同心同向,持续涵养优良师风教风,以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支撑学校高质量发展。

学校董事长助理、副校长方颖珊作总结讲话

宣讲活动现场
此次师德师风建设专题宣讲活动的顺利举行,进一步增强了全体教职工的师德意识和纪律观念,营造了崇德向善、潜心育人的良好氛围,对持续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打造德技双馨的教师队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重要意义。(作者:郭玲玲 摄影:蔡媛媛 初审:方顺适 复审:张良锐 终审:方颂)
|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教育园区学府路 邮政编码:523960 招办办电话:0769-83076600、6606、6627、6633 招生办邮箱:cxxyzs123@126.com CopyRight © 2017 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 版权所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