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实训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来源: 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办)  作者: 罗键新  时间: 2023年04月25日 08:38:00  点击量:

为了加强学校实训室建设项目的管理,促进实训建设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优化资源配置,努力提高实训教学资源的使用效益,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立项范围

(一)符合学校实训发展规划,符合专业建设发展和课程建设需要的实训室改建、新建和扩建;

(二)为满足教学急需更新的公共基础实训室、专业实训室配套仪器设备;

(三)新开办专业所需的实训室建设或改造项目;

(四)其他需要重点支持的实训室建设项目等。

第二条 立项原则

根据高校实训室建设应遵循在技术要求上充分体现专业领域的前瞻性、先进性、可持续性。学校实训室建设项目的

立项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必须确保实训室建设经费科学合理使用,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改善实训室设备条件,促进实训条件建设,提高实训教学水平;

(二)实训室建设项目必须从学校及专业总体发展规划出发,并与各院、系专业及专业群建设规划中有关实训室建设的规划相一致。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学科发展、专业方向以及实训项目开发、科研等特点,统筹考虑,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合理计划,有序建设;

(三)实训室建设立项应考虑实训室总学时数和年人时数,新建实训室使用率不低于70%,尤其是公共实训室和专业基础实训室。要以加强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为目的而开发实训项目;

(四)实训室的建设除满足实训教学任务外,还应兼顾一定的科研课题研发、社会开放服务等任务。实训室建设既要满足当前又要考虑长远,设备及技术应具有先进性和一定的前瞻性;

(五)实训室建设实行项目负责制,各二级学院应明确实训室建设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建设;

(六)各二级学院实训室立项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进行建设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及合理性分析论证。

第三条 项目申报和管理

(一)按照学校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工作安排,每年6 月15 日前,各二级学院按要求填报预算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申报下一年度项目立项计划,提交实训中心进行审核。凡超过预算计划和申报截止时间后提交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受理;

(二)实训中心组织对各二级学院申报项目进行初核,通过初核的项目组织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后勤管理中心、教务处、财务部参与);

(三)论证通过的项目列入学校下年度购置预算计划,报主管校长审查;

(四)报送财务部统筹年度资金预算计划安排,报学校领导、董事长审批;

(五)属于中央、省级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建设项目不再按以上计划申报程序进行,需纳入学年预算计划。第四条项目论证

(一)立项论证

1.申报单位在提交申请书之前,应对申报项目组织调研和论证,确保申报项目符合学校实训室建设立项原则;

2.项目范围:总金额达8 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填写附件1)必须进行立项论证,具体包括新建实训室、改(扩)建实训室(含项目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及其他项目。8 万以下的项目(填写附件2)经审核通过后,进行采购论证;

3.单台套价值5 万元(含)以上的大型贵重设备,按照项目申报管理要求应进行专项论证;

4.项目立项论证组织如下:

(1)评审人员:论证专家组一般3-5 人和学校相关专业技术领域的教师组成,必要时聘请校外专家参与;

(2)组织者只负责论证的组织,不参与论证;项目组成员可以用户代表身份参加论证,但不得以论证专家身份参加论证;

(3)组织者和论证专家不得发表带有倾向性或其他影响论证公正性意见,论证专家对论证结论签字负责。

(二)建设方案采购立项论证

1.经学校批准立项并纳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及中央、省级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建设项目,在实施公开招标采购之前,须进行建设方案采购立项论证;进行建设方案采购立项论证时,要严格控制预算,确保项目可执行,尽可能使项目在整个使用周期内投入的成本较经济、综合效益最高、对教学科研管理实用并可持续,应避免因为追求报价最低而可能出现的质量不符合实用可持续要求、售后服务不到位、后续维护维修成本高等问题进行论证;

2.项目的采购按照《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 项目的实施管理和监督

(一)实训室项目建设应按统筹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各二级学院负责项目建设具体实施,实训中心负责组织立项评审和项目建设管理,后勤管理中心组织项目招标及设备采购;

(二)实行项目责任制,每个建设项目必须设立项目责任人。项目责任人由项目所在二级学院指派,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三)维护立项项目的科学性和严肃性,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项目预算金额组织项目建设及设备购置计划安排,不得突破项目金额;

(四)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后勤管理中心、实训中心将不定期检查项目建设的执行情况及项目建设进度;

(五)建设项目中止执行,应及时将中止的原因书面报告后勤管理中心。调整建设项目内容需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六)项目经费由学校主管部门统一管理,项目经费只能用于设备的采购、工程费以及经费预算中所明确的科目,不得挪作它用。项目经费使用必须符合有关财务规定;

(七)项目建设招标及设备采购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及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办理。

第六条 项目验收

(一)实训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及专家对已经完成的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在项目完成后,主要验收项目所要求的设备是否已经到位,建设改造任务是否按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是否符合立项要求。第二阶段为跟踪检查和效益评估,时间安排在运行半年以后,主要考察项目在实训教学、科研等使用情况和效果,是否已经达到项目立项要求,对投资效益进行评估;

(二)第一阶段的验收组织按照《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采购管理办法》的采购验收规定进行;第二阶段的验收由实训中心组织后勤管理中心、教务处、财务部及有关专家参与进行验收评估;

(三)项目验收情况和投资效益的优劣,将作为下一步对该建设单位实训室投资建设的主要依据。对项目完成使用达不到预期效果,投资绩效较低的,将减少该单位下年度的资金计划。对于设备利用率不高甚至长时间闲置的要进行调剂或调拨,并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实训中心负责解释。学校此前出台的有关政策,凡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

2022 年5 月17 日



广创职院〔2022〕36号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实训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