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8年上半年电子商务师补考工作的通知
 作者: 1053  时间: 2018年03月02日 15:29:17  点击量:
 

财经学院: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实施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33号)和《关于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相关事宜的公告》(粤人社职鉴[2017]70号)的文件精神,东莞市鉴定中心将为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8331日安排一次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31-37日。

    报名方式:考生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121.41.12.17:8119/ostaoa/netenroll/NetExaminee.showDefultPage.action

  2. 提交资料

(一)资料目录

序号

资料名称

数量(份)

上交要求

备注

1

个人申请表

1

纸质版

网上导出并打印签名

2

照片

1

纸质版

规格参照资料规范第2

3

身份证复印件

1

纸质版

正反面

4

学生证复印件

1

纸质版

信息页、注册页,注册页的注册时间必须到本学期 

(二)资料规范

1.个人申报表

(1)考生报考时,均应核实所申报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历、申报职业(工种)或模块和申报级别等)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相关信息一经学校鉴定所确认不得更改。要求所上报数据需要组织考生核对签名,如因考生核对信息不认真导致证书错误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2.办证照片规范 

a.照片为持证人近期正面直边免冠白底彩色或黑白证照(光面相纸),其他颜色不予受理。
  b.照片要求人像清晰,凡一次性快照、翻拍的照片以及采用彩色打印机自行打印的照片,照片背面为银色反光膜的均不予受理。
  c.照片为二寸相片,人像尺寸要求如下:证件照尺寸:48毫米*33毫米;头部宽度:21-24毫米;头部长度:28-33毫米。头像大小超出规定尺寸范围的照片不受理。
  d.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正楷字写清楚姓名,须待墨水完全干后方可与其它照片叠放在一起。如前一张相片笔墨印到下一张相片上,相片模糊、抹花,均不受理。

  1. 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范围

仅限2017年下半年新考且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报考,若有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将不予通过审核。

四、 缴费与材料上交要求

(一)缴费标准

电子商务师(四级)

补考科目

费用(元)

理论单项

50

实操单项

250

(二)缴费与材料上交时间

201837日下午下班前,将报考资料与缴费收据上交到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地点:教1-402

特此通知。

 

附件1:网上报名流程.docx (617.24 KB) 

 

 

东莞市第十五职业技能鉴定所

20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