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同学: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工作时间
2023年5月10日-6月20日
二、 工作对象
国家助学贷款2023届毕业生
三、 工作内容
(一)组织未还清贷款的学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学生网上申请系统操作方法:请贷款的毕业生(包括校园地贷款和生源地贷款)于6月1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根据系统指引完成所有信息的更新后方可进行申请毕业确认操作。先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并更新联系方式,然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二)办理还款计划变更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如符合相关条件继续攻读学位的,可向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或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的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需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的,可在毕业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https://www.csls.cdb.com.cn/进行申请。
(三)做好2023年助学贷款到期毕业生还款催缴工作
(四)开展毕业生诚信教育系列活动
为助力贷款学生缓解经济负担和就业压力,有效帮助贷款学生维护个人信息记录,促进其顺利就业,国务院决定2023年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各学院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充分利用学生毕业确认的时间节点,加强对贷款毕业学生的感恩和诚信教育,引导贷款毕业生做到感恩祖国、诚信还贷、保持良好个人征信,促进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健康良性运行。各二级学院做好2023年诚信主题教育活动总结,于6月10日前以二级院为单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cxzz202209@163.com。
学生处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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