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影响 学校发展的重要因素。为健全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 督导队伍建设,学校决定聘任在职教职工作为兼职教学督导 员,协助学校质量管理办公室做好教学质量监控,确保学校 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第二章 聘任条件
第二条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 责任感,关心学校的发展,熟悉教学规律和教学工作。
第三条 教学质量评价优秀、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原则 上应由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四年以上高校教学经历的各二级 学院教师担任。
第三章 兼职教学督导员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由学校质量管理办公室根据各二级学院教师数 量的 5%-10%设置兼职督导员职数。
第五条 各二级学院根据质量管理办公室核定的兼职教 学督导员名额选派人,由质量管理办室汇总初审后报主管领 导审核,由学校聘任。原则上聘期为一年,考核合格可以续 聘。考核不合格者应予以辞聘。
第六条 兼职教学督导员的教学督导工作由学校质量管 理办公室管理和考核。学校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安排兼职督 导员的听课计划,每学期初第一周排出兼职督导员的听课计 划表,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在学期末进行。
第四章 兼职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
第七条 在学校质量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协助二级学 院领导对教学管理和教学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有关方 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兼职教学督导员工作的主要形式是听课、巡查, 查阅教学资料和指导青年老师等。
第九条 按质量管理办公室的《听课安排表》听课,每 次听课后要与被听课老师进行课堂教学情况交流,沟通与指 导,并填写《课堂教学评价表》。
第十条 兼职教学督导员开展的各项工作要有详细记录, 并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个人,所有的记录等资料每月末交 质量管理办公室。
第十一条 各二级学院要将兼职教学督导员的听课评价 结果汇总并输入教务管理系统,期末由教务处根据各二级学 院学生的评价比例统计出每位教师的得分,作为人事处考核 依据之一。
第五章 兼职督导员的待遇及考核
第十二条 兼职教学督导员的工作量由质量管理办公室 统计,复核后报人事处。兼职教学督导员每听一节课给予 0.5 个课时的补贴,按学期发放。
第十三条 优秀兼职督导评选办法
1.按照民主和集中相结合的方法,评选优秀兼职督导严 格按照评优标准,坚持工作态度和业绩第一,坚持自下而上 地研究讨论协商产生;
2.各二级学院根据优秀兼职督导评优标准和评优指标, 推荐(或自荐)本单位优秀兼职督导,由二级学院按评优标 准讨论研究后报送至学校质量管理办公室;
3.被二级学院评选为优秀兼职督导的同志填写《广东创 新科技职业学院优秀督导员申报表》,交部门负责人签批意 见后交学校质量管理办公室;
4.质量管理办公室汇总各二级学院推荐的优秀兼职督 导人员名单后,进行初审、公示后,报学校进行审批和表彰;
5.优秀兼职督导评选的名额为学校兼职督导总数的 20%, 各单位推荐名额不得超出本学期报批的兼职督导总人数的 20%。
第十四条 优秀兼职督导评选标准
1.能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兼职督导工作;
2.能服从学校安排的兼职督导工作任务,严格按照学校 安排完成兼职督导听课任务(每学期 20 节),无随意调整听 课对象、无弄虚作假现象;
3.能采用学校统一印发的听课评价表,认真填写听课评 价表,字迹端正、整洁;
4.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分,不打“人情分”;
5.听课时能准确统计学生到课率并认真填写学生相关 信息;
6.能客观、公正地对被听课教师的课程进行点评、对听 课教师进行指导、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并有记录;
7.能对听课评价结果进行保密,听课评价结果只交被听 课学院负责人和质量管理办公室,未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 透露;
8.能及时向二级学院相关领导反馈听课情况并提出改进 建议;
9.能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录入全部听课评教信息;
10.每学期能认真撰写督导工作总结(包括工作完成情况、 督导工作体会、发现的问题等)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发文之日起实行。原《广东创新科技职业 学院兼职教学督导员选聘与管理办法》(广创职院〔2019〕061 号)、《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优秀兼职督导评选办法》(广创 职院〔2019〕060 号)同时废止。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教育园区学府路 邮政编码:523960
招办办电话:0769-83076600、6606、6627、6633 招生办邮箱:cxxyzs123@126.com CopyRight © 2017 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质量管理办公室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