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章程
 作者: 0884  时间: 2021年03月15日 22:37:59  点击量:

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1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8880030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教育园区学府路;邮政编码:52396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的规定及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类型和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类型为“全省统考”,主要依据全省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文化课统考成绩录取,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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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报考要求和报名方法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为具有广东省户籍或属于外省来粤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符合报考地(以地级市为单位)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时,五年一贯制转段时,学生应符合有关高校录取所在年度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第十六条  实行网上预报名加院校网上审核后考生网上确认的方式。考生需先在2021年3月16-21日进行网上预报名并选定文化课考试地点,经院校网上审核后,于2021年3月22-23日进行网上确认。“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zkptgz)。

考生登录系统后,首先需认真阅读《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已阅读及承诺遵守相关要求后,阅读考生防疫须知,自觉进行考前14天自我健康观察,每天如实在“粤康码”中进行个人健康状况上报,同时下载并如实填写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然后在《2021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中逐项填报个人信息。符合报考地报考条件的外省来粤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还需填报完整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

填写报考信息并保存后,系统自动生成一个预报名号。考生须记住本人的预报名号和个人登录密码,在下次登录报名网页时,必须输入预报名号和登录密码方可进入系统,以便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考生通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微信号:gdsksy),使用“相片釆集”功能模块中的考生端上传考生本人相片。

按报名系统提示上传以下考生资格材料并提交审核 :

(一)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二)居民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亲或母亲页(或监护人页)、本人页)

(三)学生证原件或学校开具的确认该学生为2021年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符合2021年报考地中考报名条件的证明。

随迁子女考生除上传以上个人资料外,还需上传以下材料:父母身份证、居住证流水、社保流水、户口本全户人员信息(能体现监护人与考生的关系)。各种证明材料请按考生及其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及就业、居住、社保保险和学籍材料等顺序叠放上传。

考生必须对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确定无误后,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上点击“信息确认”,完成报名,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试。因考生录入错误或不认真校对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六章 考试安排和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  2021年4月10日进行全省文化课统一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上午8:30-10:10英语,10:40-12:20数学,下午15:00-17:00语文。

第十八条  文化课考试考点设在能与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巡查系统互联互通的招生高职院校,考生可选择就近考点参加文化课考试。

第十九条  文化课科目考试实行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评卷,考点设在符合省教育考试院设点要求的招生院校,考试由各考点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19号)规定,考生按每科25元的标准缴交考试费。文化课按3科收费。文化课的考试费须到考生网上报名选定的文化课考点缴纳。选择我校作为考点的考生于3月20日-4月8日登录我校微信公众号缴费,缴费方式:关注“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点击“报名缴费-我要报名”栏目进行缴费。

第二十一条  准考证领取须到考生网上报名选定的文化课考点领取。选择我校作为文化课考点的考生于4 月9日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出示“粤康码”、经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登记表》(可从系统下载打印)和考前14天健康申报表,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第二十二条  文化课考试科目含语文、数学和英语共3科,各科试卷卷面满分150分,3科总分共450分,均采用闭卷笔答考试方式。文化课考试的内容范围按教育部制定的2011年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数学课程标准》《英语课程标准》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条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录取时,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和各院校招生计划,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第二十四条  本校将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拟录取的各专业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取消学籍。

 

第八章 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第二十七条 本校按照“省厅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21年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工作,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 本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九条  考生被全省统考招生录取后,仍可以继续参加2021年度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被全省统考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新生入学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全省统考的录取资格。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护理专业学费前三年10800元/生·学年,后两年16800元/生·学年;住宿费1600-2000元/生·学年。

 

第十一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9-83076600、6692、6627、6693

传真:0769-83076600

电子邮箱:cxxyzs123@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gdcxxy.net

招生网址:http://www.gdcxxy.net/zsjyb/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陈利群

监督电话:15818221481

电子邮箱:liqun.chen@163.com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授权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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