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章程
 作者: 0884  时间: 2025年06月26日 08:48:00  点击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3〕14号)、《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5〕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院校全称: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4363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教育园区学府路,邮政编码:52396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单位名称: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转段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办为学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转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以及转段报名、录取工作;教务处负责制定转段考核工作方案,组织转段考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转段选拔、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报名条件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下达的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序号

高职专业名称

高职专业代码

对口中职学校

中职专业名称

中职专业代码

招生计划

1

医学美容技术

520507

清远市德圣健康职业技术学校

美容美体艺术

750111

60

2

中药学

520410

清远市德圣健康职业技术学校

中药

720403

60

3

康复治疗技术

520601

清远市德圣健康职业技术学校

中医康复技术

720408

60

4

电子商务

530701

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中职部

电子商务

730701

100

5

护理

520201

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中职部

护理

720201

100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为2023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相关专业“三二分段班”就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3〕14号)文件相关要求,具有正式学籍和符合2026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试点专业“三二分段班”学生身份,以中职学段招生录取时身份为准。

第十六条  报考条件

(一)符合2026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二)转段考核成绩符合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和转段考核工作方案要求;

(三)在中职学段毕业时,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

(四)在中职学段至少取得一个以下职业资格证书: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其他行业认可度较高的证书。

(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七条  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为五年一体化人才培养,其中中职学段三年,高职学段二年。一经录取,学校不予调整专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思考,慎重选报。

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在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中职学校“三二分段班”学生,经我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免转段考核,被我校对口专业录取。

 

第五章  转段报名、考核、录取工作流程

第十九条  考核方法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我校会同对口中职学校制定转段考核工作方案。转段考核以过程考核为主,转段考核总成绩由中职学段前两年若干门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成绩组成。课程考试实行教考分离,由我校组织命题,对口中职学校在该课程结束时,采取笔试、认定、实操、面试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考试成绩要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并报我校备案。

(一)考核科目与分值

转段考核总成绩满分值为100分,高职学段拟录取的考生转段考核总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0分,其中医学美容技术、中药学、康复治疗技术、护理专业考生转段考核总成绩不低于60分。

(二)成绩计算

转段考核共5科,考试科目看与每科占转段考核总分权重如下表:

序号

高职专业名称

中职专业名称

科目1

(权重)

科目2

(权重)

科目3

(权重)

科目4

(权重)

科目5

(权重)

1

医学美容技术

美容美体艺术

语文(20%)

美容基础(16%)

美体基础(16%)

营养与膳食指导(24%)

美容皮肤科学(24%)

2

中药学

中药

语文(20%)

中医学基础(16%)

中药与方剂(16%)

中药鉴定技术(24%)

中药制剂技术(24%)

3

康复治疗技术

中医康复技术

语文(20%)

正常人体学概论(16%)

中医养生康复学概论(16%)

中医学基础(24%)

中医康复理疗(24%)

4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

语文(20%)

电子商务基础(15%)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15%)

电子商务网页制作(25%)

电子商务综合实训(25%)

5

护理

护理

语文(20%)

内科护理(16%)

健康评估(16%)

护理学基础(24%)

护理技术综合实训(24%)

(三)成绩认定

1.医学美容技术

《语文》、《美容基础》、《美体基础》、《营养与膳食指导》、《美容皮肤科学》等课程成绩以学生第一次课程考核成绩认定为基准,如学生课程成绩不合格,以学生该课程的第一次补考成绩进行认定计入(如补考成绩超过该课程规定合格分数线,只以课程规定合格分数计入);《营养与膳食指导》与《美容皮肤科学》课程考核以学生参加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作为认定成绩计入。

2.中药学

《语文》、《中医学基础》、《中药与方剂》课程成绩以学生第一次课程考核成绩认定为基准,如学生课程成绩不合格,以学生该课程的第一次补考成绩进行认定计入(如补考成绩超过该课程规定合格分数线,只以课程规定合格分数计入);《中药鉴定技术》与《中药制剂技术》课程考核以学生参加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作为认定成绩计入。

3.康复治疗技术

《推拿学》、《中医康复理疗》课程成绩以学生第一次课程考核成绩认定为基准,如学生课程成绩不合格,以学生该课程的第一次补考成绩进行认定计入(如补考成绩超过该课程规定合格分数线,只以课程规定合格分数计入);《语文》、《正常人体学概论》与《中医学基础》课程考核以学生参加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作为认定成绩计入。

4 .电子商务

《语文》、《电子商务基础》、《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课程成绩以学生第一次课程考核成绩认定为基准,如学生课程成绩不合格,以学生该课程的第一次补考成绩进行认定计入(如补考成绩超过该课程规定合格分数线,只以课程规定合格分数计入);《电子商务网页制作》与《电子商务综合实训》课程考核以学生参加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作为认定成绩计入。

5.护理

1)文化基础课、专业理论课考核:采取笔试的方式开展。以学生在中职学段前两年的《语文》、《内科护理》、《健康评估》三门课程为考核内容。由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命题,由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中职部负责组织实施。

2)专业实操课考核:采取实操方式进行,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负责专业技能题目的编制,经审核后,在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中职部组织考核。以学生在中职学段前两年的《护理学基础》、《护理技术综合实训》二门专业课程为考核内容。具体由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招考程序和时间安排

各项工作时间安排如下,具体以省招办通知为准: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1

会同对口中职学校以过程考核方式开展转段考核

2025年7月底前

3

公示转段考核成绩

2025年7月底

4

高考报名

2025年11月

5

高考体检

2026年3月

6

进行资格复查,确认拟录取名单

2026年3月

7

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省招办,办理录取

2026年4月

8

新生报到入学

2026年9月

第二十一条  录取规则

1)学校依据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会同中职学校组织开展转段考核,联合对口中职学校将转段考核总成绩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在转段考核总成绩不低于40分的、医学美容技术、中药学、康复治疗技术、护理专业转段考核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前提下予以录取。

2)学校依据录取要求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会同对口中职学校面向社会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3)已被正式录取的考生,要继续在中职学校按照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完成中职学段学习,第四学年进入我校试点专业学习。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在高职学习阶段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二条  参加转段考核并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2026年广东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只有通过2026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审核,并获得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号的学生才能被正式录取;未参加2026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或报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按相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七章  新生注册与复查

第二十四条  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尚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高考考生号的考生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五条  经我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录取学生应在报到注册时提交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否则注销其高职学籍。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转段选拔考核收费标准:免费。

第二十八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医学美容技术、中药学、康复治疗技术、电子商务、护理专业高职学段学费19800元/生·年;住宿费1800-2800元/生·年。(如有调整,以转段入学当年学校收费公示文件为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9-83076600、6769、6771  

传真:0769-83076600

学校网址:http://www.gdcxxy.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gdcxxy.edu.cn/zsjyb/

第三十一条  学校党委办公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陈利群

监督电话:0769-83076818

电子邮箱:380211311@qq.com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2026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录取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如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