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统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录入的通知
 作者:  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15:07:33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资助老师:

2026年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YZRW-学费补偿代偿 、TYFX学费减免, TYSB-学费资助、TYSB-国家助学金 )板 块 开 放 录 入 ,  请各位资助专项老师于2026年10 月21日下午6点前汇报数据。为做好有关工作, 现就资助系统数据录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数据录入

(一)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请各学院将2026年新提出申请且符合《财政部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    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 310  号, 以下简称“31 0号文”) 规定条件的学生相关信息, 按实际情况分别录入资助【YZR W—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YZRW—TYFX  学费减免】模块中2025—2026学年部分, 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或退役复学的学生, 务必将相关信息录入到对应模块2025—2026学年部分中 。按《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4 〕188 号

,   以 下 简 称 “ 188 号 文 ” )规 定 , 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 款额 度由 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 全日  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20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5000 元。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调整后, 服兵役资助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相应调整为本专  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结合《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 〕19 号, 以下简称“19号文”  )  及310号文印发时间及规定, 近年不同时间入伍的学生, 适用的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申请标准参照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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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学费减免。考上高校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并   在2026年秋季学期复学的学生, 在【YZRW—TYFX 学费减免】 模 块 仅 录 入 2026— 202 7学 年 的 学 费 减 免 信 息 ; 在 202 6 年 秋 季学期之前已经复学的学生, 本次应录入截至2026—2027学年所有符合学费减免条件但未录入过资助系统学年的学费减免信息。近年学费减免申请标准参照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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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直招军士(原士官 ,下同)

请各学院将2026年新提出申请且符合310 号文规定条件的直招军士学生相关信息录入【ZZSG—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模块2026— 2027学年部分。近年不同时间招收为军士的学生, 适用的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申请标准参照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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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请各学院将退役后自主就业, 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且符合310号文其他相关规定条件的本专科学生的相关信息,按照实际情况录入【TYSB一学费资助】 模块2026 —2027学 年部 分 , 申 请 哪一 学 年的 学 费 减免 , 录入“ 申 请学 年 ” 时 选择对应的学年, 同时注意以下几点:

1.2026年 秋 季 学 期 的 入 学 新 生 , 仅 录 入 申 请 学 年 为 2026 — 20 2 7 学 年 的 学 费 减 免 信 息 , 按 18 8 号 文 规 定 , 申 请 金 额 上 限 为2 0 0 0 0 元 , 本 次 不 允 许 录 入 2 0 2 6 — 2 0 2 7 学 年 之 后 学 年 的 学 费 减 免信息。

2. 2 0 2 6 年 秋 季 学 期 之 前 入 学 的 学 生 , 如 未 申 请 过 20 2 5 —202 6学年的学费减免, 本次可在资助系统中补录申请学年为202 5 -202 6 学 年 的 学 费 减 免 信 息 , 申 请 金 额 上 限 为 20000 元 , 本 次 不 允许 录 入20 2 5 —20 2 6 学年 之前 学年的 学费 减免 信息。

3. 本次录入相关学生信息时 ,“填报批次 ”选择“ 第一批次 ”。

(四)退役士兵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请各学院将2026年在校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退役士兵学生相关信息按照实际情况分别录入到【TYSB一国家助学金】 模块2026年秋季学期、2026年秋 季学期部分中, 填报至其他学期的数据不纳入本次资金拨付范围。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不占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名额, 在校退役士兵学生根据自身家庭经济情况可以参加学校的困难认定, 如经认定后对应的困难等级资助标准高于3300元的 ,   由学校从提取的学生奖助基金中补足差额。

二 、工作要求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军士、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和退役士兵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有关资助数据, 各学院务必于2026年10月21

日前,完成模板录入和审核工作; 并将总人次、金额以及需清算金额等内容的情况说明电子扫描版发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邮箱。

2.各学院要加强数据核查 , 逐级把关 、严格审核 , 确保数据真实 、准确 、完整 。对于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法 违规行为 , 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数据填报工作 , 严格落实责任制 , 认真组织 , 务必于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前完成资助  系统数据的录入和审核工作。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入及审核的数据 , 不纳入本次统计范围,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学院负责。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怯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 王昱然

电话: 0769-83076832

邮箱:13717372284@163.com

 

附件: 

附件1:资助表格录入信息解读及注意事项.docx

附件二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教育资助录入模板.rar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