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修订)》,位于图书馆9楼901室(30平方米)、904室(62平方米)的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供我校现有大学生创业实践所用。现向全校征集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请各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请入驻。具体事宜如下:
一、入驻对象
主要面向由我校在校学生、毕业五年以内学生或我校师生共同组建的创业团队和项目。
二、基本入驻条件
1、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在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未被相关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或承诺入驻3个月内,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的创业项目;
2、创业团队必须有切合实际的创业项目,具有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操作性强的创业计划书;
3、创业团队应具备投入项目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规模人数至少3-5人,入驻创业团队能按规定承担场地押金、租金、水电和物业管理费用等;
4、创业团队负责人是在校生的,需经过家长与所在二级学院同意,并且在校日常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或记过处分情况;
5、师生共创的项目,必须为科技型创业项目或技术型创业项目;
6、涉及明火、存在安全隐患类产品不得入驻,不得经营基于校内学生消费为主力的创业项目,不得经营餐饮和食品。
三、孵化基地优先入驻条件:
1、创新创业类比赛获奖的团队或项目;
2、创业团队负责人参与过相关创业培训,获得证书;
3、创业团队负责人参与过教师科研课题或通过教师科研课题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4、创业团队负责人主持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或是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形成的创业项目;
5、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良好的市场潜力或与所学专业紧密结合的创业项目;
6、科技创新型或技术型创业项目。
四、入驻收费标准
针对扶持本校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孵化基地场地租赁标准为租金每月10元/㎡,管理费每月5元/㎡,一年收取12个月,水电费按照财务规定标准执行。专项项目,具体收费视具体情况具体项目商讨而定,以签订协议为准。
五、入驻申请材料
1.《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入驻申请表》(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生证复印件;
4.创业计划书;
5.场地装修方案;
6.符合优先入驻条件的佐证材料。
入驻申请表可在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创业学院通知公告本通知网页下载。
六、提交时间
于2023年11月20日前,提交申请至行政楼202科技处(创业学院)办公室方合仪老师(电话:83076873),由科技处(创业学院)受理审批。
科技处(创业学院)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