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人可以申请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2)已落户东莞的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2、申领创业场地租金补贴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在2016年及以后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证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
提示:登记失业人员需在我市办理失业登记,并在登记失业有效期内领取营业证照;就业困难人员需经人力资源部门认定后,领取营业证照。
补贴金额按缴纳租金发票数额实补,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最长补贴3年。符合条件企业及其创业者,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申请人到创业所在镇(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出补贴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申领的营业证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场地租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租用地址应与注册登记地址一致);
(6)创办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镇(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加具核查意见后报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审核。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5、需要在什么时限内提交申请?
<p style="margin-top:0px;margin-bottom:0px;padding:0px;color:#333333;line-height:21px;text-indent:37px;font-size:14px;white-space:normal;widows:1;background-color:#FFFFFF;font-stretch:normal;font-family:;" "="">申请人每经营满一年可提交一次申请,可以分三次提交,需要在自登记注册起4年内提交完毕,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