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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联发〔2020〕1号 关于开展2020年“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

  作者: 13713096972   时间: 2021年12月21日 15:13:07   点击量:

团粤联发〔2020〕1号 关于开展2020年“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中直驻粤各单位党组织,各高等院校,各地级以上市团委、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委)、民政局、国资委(办)、工商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省属企业团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相关部署,服务广东人才发展战略大局,团省委等单位决定在全省联合开展2020年“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以下简称“展翅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职场展翅  梦想启航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三、工作目标

 

全面深化“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全年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基层一线等单位中开发不少于10万个高质量实(见)习岗位,为大学生广泛参与社会实践、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搭建广阔平台,让学生在实(见)习中了解社会,切实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四、职责分工

 

(一)团省委、省学联。负责项目统筹、协调、宣传、推进督导、平台建设等工作;协调各主办单位,做好政策把关、岗位开发、学生发动等工作;对全省大学生实(见)习需求全面摸底调研,制定各部门和各级团组织岗位开发任务指标,指导推动各级团组织开展“展翅计划”工作。

 

(二)省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大学生走进省直机关单位、中直驻粤单位项目,协调省直单位、中直驻粤单位为大学生提供实(见)习岗位。

 

(三)省教育厅。指导高校就业创业工作部门协同学校团组织做好项目的校内宣传及线下实习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各地级以上市教育部门协同共青团做好项目在地方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省人社厅。将“展翅计划”纳入全省就业见习工作的总体安排,推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企事业单位人事和人力资源部门开发大学生实(见)习岗位;指导各地市人社部门协同共青团做好“展翅计划”在地方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省科技厅。引导各类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为大学生提供实(见)习岗位;鼓励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吸纳大学生科技创新优秀项目进行培育。

 

(六)省民政厅。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为大学生提供实(见)习岗位,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实践。

 

(七)省国资委。发动省属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展翅计划”,为大学生提供实(见)习岗位;指导地市国资委做好相关工作。

 

(八)省工商联。协调本会会员企业为大学生提供实(见)习岗位。

 

(九)省金融团工委。发动成员单位积极为大学生提供实(见)习岗位。

 

(十)各地市团委。广泛发动本地市各类用人单位积极参与“展翅计划”,指导用人单位完成平台注册和提供实(见)习岗位,粤东西北地区要加大基层一线岗位的开发力度;指导和督促各用人单位及时处理已投递简历,务实遴选大学生上岗实(见)习;结合本地市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学生与用人单位的见面会;做好学生上岗实习的跟踪服务工作。

 

(十一)各高校团委。大力开展校内宣传活动,广泛发动大学生上线建档并及时完成身份认证审核;指导学生遴选岗位、投递简历;对签约成功的大学生及时开展安全、诚信等方面的岗前教育培训。结合学校专业特色,综合采取线上、线下等渠道,积极开发符合学生实际需求的实(见)习岗位;做好学生上岗实习的跟踪服务工作。

 

五、工作推进步骤

 

2020年“展翅计划”以“双向选择”和“公益配岗”相结合的方式,让大学生通过“易展翅”平台找到适合的实(见)习岗位。

 

(一)岗位募集阶段(1月19日-4月20日)。各级团组织根据分配的岗位开发任务指标,充分整合各方资源,积极开发各类优质岗位;推动用人单位注册和上传岗位信息,并负责验证核实岗位信息,确保岗位真实有效。应结合实际合理制定进度表,确保在4月20日前完成岗位开发任务。团省委将从4月1日起,定期通报各级团组织的工作进度,包括岗位上线数、指标完成比例、简历处理率等内容。

 

(二)报名配岗阶段(4月21日-6月30日)。各高校团委组织引导大学生积极填报个人信息和实习需求,组织大学生通过双向选择或公益配岗的方式进行网上选岗(原账号可继续使用)。各级团组织督促和指导用人单位及时上线处理简历,遴选实(见)习大学生。参与双向选择配岗的,与用人单位确定意向后可在平台上签约;通过“摇一摇”功能参与公益配岗的,学生同意上岗后,系统将为学生与用人单位自动签订协议。用人单位应为签约成功的大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三)暑期实习阶段(7月1日-8月31日)。学生上岗前,各高校团委应积极组织实习学生开展诚信、安全等方面教育培训;各级团组织应指导用人单位组织开展实习生的岗前技能培训。大学生暑期实习期间,各级团组织要对学生开展跟踪服务工作,了解学生实习的工作环境,实时掌握大学生实习情况。大学生完成暑期实习后,由用人单位在系统中作出鉴定,学生自行下载打印后上交高校团委。

 

(四)阶段性总结(9月1日-9月20日)。各级团组织和用人单位对年度“展翅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开展通报表扬工作。

 

(五)全年持续推动(1月-12月)。全年除暑期以外的时间,各级团组织应按岗位开发要求、任务数,结合当地用人单位实际需要,继续开发大学生实(见)习岗位、顶岗实习岗位。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是促进青年大学生就业创业的重要抓手,是大规模、直接性、常规化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需求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地市、高校要从服务广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角度,高度重视“展翅计划”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团组织要周密制定方案,认真研判形势和大学生实习需求,科学部署安排各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日常业务落实,将任务逐级分解、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展翅计划”各项工作有序稳步推进。团省委将以岗位开发指标完成率、简历处理率、大学生建档率、简历投递率等指标为参考,对各地市、高校开展“展翅计划”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二)突出重点,精准开发。2020年“展翅计划”工作以为大学生提供县(区)级以上党政机关、基层一线实习岗位为重点,同时大力开发事业单位、大型企业等优质实(见)习岗位;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设“农村基层服务”专题,开发农村、乡镇基层公共服务实(见)习岗位,鼓励动员大学生到农村实习锻炼;结合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总体要求,积极引导港澳台侨在内地高校就读的大学生参加实(见)习,并提供专门服务和实时跟进工作,吸引更多港澳台侨大学生参与广东社会实践,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大局。各单位、各地市、高校要充分总结过去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抓住工作重点,提升岗位开发质量。各地市团委需深入各类单位开展调研工作,切实了解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挖掘符合学生需求的多元优质岗位,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岗位。各高校团委需结合学校专业特点,协同学校就业相关部门做好岗位开发和学生实(见)习的组织工作。

 

(三)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单位、各地市、高校要协同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宣传活动阵地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青年聚集的高校、乡镇、街道等,对“展翅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营造大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的良好氛围,让每一位有实(见)习需求的大学生了解“展翅计划”。

附件:1.2020年“展翅计划”实(见)习岗位任务分配表

2. 2020年“展翅计划”工作小组名单(地市)

3. 2020年“展翅计划”工作小组名单(高校)

团省委学校部联系人:罗  珂、杨泽斌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工作邮箱:tswxxb3@163.com

团省委青年发展部:吴  海

联系电话:020-87195623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

展翅计划工作组执行联系人:魏卫忠、林旋波

联系电话:18502021166、15989024307

工作网址:http://www.izhanchi.com/

工作微信公众号:易展翅

技术及业务答疑咨询电话:4008-761-760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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